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9-10-26 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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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101条,“公民和公司享有名誉权。公民的尊严受法律保护。企业信誉。
“ 2,屈辱:指使用语言(包括书面和口头)或行为,无礼地伤害他人的人格并破坏他人的声誉。
使用大字体海报,小字体海报,卡通或非常卑劣的文字,使用肮脏和其他形式的虐待,怪罪别人的心去取笑别人。
3.诽谤:制造和传播某些虚假事实并破坏他人声誉的行为。
如果您没有基础,或者追不上风,那么其他人会对此不好,会饿,会伤害他人的声誉,并给他人带来极大的痛苦。
4.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总法》第120条和第134条的规定,犯罪者可以命令犯罪者停止并追偿侵权。提高声誉,消除影响,道歉并弥补损失。
5.只有在严重情况下才会对前两种违规行为进行处罚。
6.根据其描述,它并不构成对他人声誉的侵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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